渝教人〔2011〕72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设立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委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工作体系,大力促进教师资格认定指导的专业化、专职化和规范化,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经研究,决定设立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工作职责
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是在市教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具体实施全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工作的专门机构,主要承担全市各类教师资格认定与指导、教师资格5年定期注册与档案管理、教师资格相关政策咨询、重庆市教师资格网站管理维护、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的科学研究以及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人员培训与工作指导等。
二、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机构设置
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设在重庆教育学院,机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周 旭 市教委主任
副主任:邹 渝 重庆教育学院院长
成 员:金 玲 重庆市教委人事处副处长
周 波 重庆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齐正军 重庆市教委人事处干部
饶 玮 专职工作人员
郭金虎 专职工作人员
叶红英 专职工作人员
陈立立 专职工作人员
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下设三个办公室,分类承担中心的各项工作。
(一)认定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各类教师资格认定与指导;教师资格的定期注册认定;重庆市教师资格网站的维护;教师资格数据的分析、发布、管理等。
(二)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各类教师资格证书的申领、办理、发放;教师资格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等。
(三)政策研究办公室。负责教师资格相关政策咨询、教师资格认定制度研究、指导区县教师资格机构开展认定工作,并开展相应人员培训等。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